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来了,原文如下: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汪玲凤
性别: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溧阳市社渚镇欣丁村委朱庄村63号
未履行标的额: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依据:()溧南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一年(自年10月23日起至年10月22日止)
悬赏条件:
1、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属于溧阳市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经溧阳市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将由申请人自愿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给付悬赏金(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元),(备注:悬赏举报特定财产线索的,应当列明财产的牌照、特征,可附该财产照片);
2、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汪玲凤的下落、现住址、行踪线索及藏匿地点,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控制住被执行人汪玲凤的,给予举报人元的悬赏金奖励;
3、悬赏金在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后30日内支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