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最新的一份万元悬赏公告。话不多说,具体详情请看:
(邓忠平)(邓荣华)
被执行人:邓荣华,男,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溧阳市人,户籍地溧阳市上兴镇圩庄村委大圩村2号。被执行人:邓忠平,男,居民身份证号码:********,汉族,溧阳市人,户籍地溧阳市上兴镇圩庄村委大圩村2号。
未履行标的额:元及利息;执行依据:()溧南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悬赏期限:一年(自年11月20日起至年11月19日止)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邓荣华、邓忠平的下落、现住址、行踪线索及藏匿地点,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控制住被执行人邓荣华、邓忠平的,给予举报人元的悬赏金奖励;悬赏金在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后30日内支付。
溧阳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溧阳法院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