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江苏省溧阳市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年江苏省溧阳市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变更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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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江苏省内考生资格复审时间/p>
8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江苏省外考生资格复审时间/p>
8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南环路65号)。
二
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三
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及
材料评议须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江苏省溧阳市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往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需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以上所述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材料评议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年江苏省溧阳市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材料清单》(附件2)。请考生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填写,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2.反映个人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包括核心期刊论文、资格、荣誉证书、业绩、履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以上材料将用于材料评议。
(三)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进入面试、写作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写作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四
预约参观
为使考生进一步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资格复审期间安排了参观活动。参观时间定于8月13日。考生可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参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溧阳1号公路”、人才公寓等。预约-,预约截止时间为年8月10日。
五
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年江苏省溧阳市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资格复审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在参加完资格复审后,取得考试资格者须继续申领“苏康码”并进行健康申报,直至参加考试后结束。期间请考生自行合理安排生活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