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常州3月5日电(通讯员张莹)3月5日,常州市首例编造疫情虚假信息的刑事案件开庭,经过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常州溧阳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在防疫期间,为避免聚集性感染,该案在溧阳市人民法院设立刑事法庭审理主场,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公安办案中心内设分会场,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通过网络视频实现远程“云审判”。
据悉,被告人朱某某,男,28岁,江苏省溧阳市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朱某某因不想上班,于年2月13日13时许,编造了其与确诊病人有接触的信息,并在同事之间进行传播,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