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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以身试法溧阳一居家隔离人员违规外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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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人人都是抗“疫”者。然而,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仍然有人置严峻疫情不顾,对政府通告置若罔闻。对此,溧阳竹箦警方果断出手,重拳出击!

警方通报:年2月7日,竹箦派出所接市局指令称:竹箦镇陶庄村委有群众报警,自述无疫区人员接触史,有咳嗽、呼吸困难症状,疑似感染,请求帮助。

▲村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并告知其做好居家隔离(背影为邹某)

接报后,竹箦派出所理解出警赶往现场处置。经调查,邹某(男,31岁),于年2月1日下午从安徽返乡,村委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来到其家中,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并告知其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2月1日至2月15日。

2月3日9时许,邹某擅自驾车前往常州,并于下午18时左右返回家中。2月7日23时许,邹某感觉身体不适,有咳嗽、呼吸困难症状,担心自己可能感染冠状肺炎,遂报警求助。竹箦派出所民警立医院,将邹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断,目前邹某已被医学隔离观察14天。

因邹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溧阳市公安局对其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形势严峻,希望广大居家隔离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规定,隔离期间加强自身防护,不走亲访友、不聚餐聚会等,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对任何擅自脱离管理的人员,警方都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请大家共同监督,一起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依法配合检查,杜绝侥幸心理,做好疫情防护,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负责。来源:竹箦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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